關于對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
根據《廣東白云學院關于開展2018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白云學院人〔2018〕4號)的要求,現就2018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測試人員
除下列人員外,其他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意見簡稱申請人)均須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1.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本科畢業的人員(需參加教育教學實踐,并提供相應成績證明);
2.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人員;
3.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測試辦法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分試講和面試兩部分,總成績分別為100分,試講成績和面試成績必須分別達到60分為合格。具體測評項目及標準見《廣東白云學院高校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測試評分表》(附件1)。
三、測試組織
1.成立測評小組
各二級學院成立專業測評小組,由3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并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的人員組成,負責對本單位申請人員進行教學能力測試。各二級學院指定1名專業測評小組成員擔任組長,同時安排1名工作人員負責測試具體工作。
申請人數少于3人的二級學院可按學科、專業相近原則與其他學院聯合成立專業測評小組。
2.組織測試
各專業測評小組應在4月25日-5月4日組織測評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的時間、地點自行確定。試講時間20-40分鐘,面試時間5-10分鐘,試講內容由申請人根據申請任教學科(課程)自選。
申請任教學科為思想政治教育類的,由馬克思主義學院組織進行教學能力測試。
四、其他規定
1.各二級學院于4月25日前將專業測評小組名單交人事處備案。
2.申請人測試成績為專業測評小組各成員評分的平均分。各二級學院于5月4日前將《2018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測試成績表》(見附件2)交人事處。
3.不參加測評或測評不合格申請人,不予退還測評費用。
廣東白云學院
2018年4月20日
上一篇:認同白云 和白云共成長 |
下一篇:關于2018年職稱申報和評審的通知 |